美國最高法院週二駁回了克里斯塔·派克(Christa Pike)的最後一次申請,且未發表任何書面意見。至此她已無路可走,將於週三上午在納什維爾被注射處決,成爲田納西州兩百多年來第一名被處決的女性,也是該州死囚名單上唯一的女性。州長比爾·李(Bill Lee,共和黨)本週早些時候已宣佈不予減刑,最高法院又在執行前一天不發一言地拒絕暫緩,兩個關口在一週內先後關閉。
派克今年50歲。1995年,18歲的她在諾克斯維爾一處聯邦青年職業培訓項目(Jobs Corps Center)與19歲的同事科琳·斯萊默(Colleen Slemmer)共事,同年她將斯萊默誘走並將其殺害。1996年,陪審團認定她一級謀殺罪成立,判處死刑。她此後被診斷出創傷後應激障礙(PTSD)與雙相情感障礙。
9月25日,派克的律師向最高法院提交暫緩執行申請,核心主張是:處決過程中的精神痛苦是否構成違憲,仍是一個有待最高法院回答的開放問題。律師在文件中寫道,公衆固然有看到判決被執行的興趣,"但公衆同樣有利益,要求自己的公民不被以人民的名義折磨致死"。週二,最高法院駁回申請,未附書面意見。
州一級,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指定的特別主審官馬克·沃德(Senior Judge Mark Ward)主持聽證後作出結論:田納西州懲教部門已經把派克遭受嚴重心理觸發的"可能性降到最低",並且單憑精神痛苦本身,並不足以違反憲法對酷刑與非常懲罰的保護。
律師還提出其他理由:派克靜脈異常細小,並患有血小板增多症(thrombocytosis),注射死刑會對她構成違憲的痛苦;她作案時年僅18歲,"更容易衝動、情緒化,更容易受同伴壓力影響,更難做出理性決定",而田納西州對如此年輕時殺人者執行死刑並不常見。申請中特別指出,這一減刑情節在當年量刑階段並未完整呈現給陪審團。
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在提交最高法院的文件中承認,派克童年曾反覆遭遇性侵,但寫明:"派克過往的虐待與心理掙扎,說到底令人悲痛,但這不能讓她免於一份依法作出、並已窮盡複覈的死刑判決——這份判決完全是陪審團因爲她本人駭人聽聞的行爲而作出的。"
減刑申請中稱,派克目前服用情緒穩定劑治療雙相與 PTSD,接受心理治療,並在繪畫以及"幫助監獄裏的新來女性"中找到出口。其律師稱:"經過多年的心理治療與藥物治療,Christa 是一個思慮周全、性情平穩、聰明、幽默而有希望的人。"
執行前,派克通過書信對外表示"我不怕死",稱自己"內心平靜",並拒絕指定最後一餐。支持者爲她舉行了守夜活動,一位朋友在守夜上說,她"學會了悔恨"。
執行定於週三上午在納什維爾的裏弗本德最高安全級別監獄(Riverbend Maximum Security Institution)進行,方式爲注射死刑。多家報道給出的時間是當地時間上午10時,相當於東部時間11時。另有報道稱,派克曾請求改用行刑隊而非注射。
這件事實際涉及的人羣很清楚:田納西州懲教與司法部門須按既定程序完成這次執行,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是死刑判決的維護方;派克的律師團隊已沒有可用的聯邦或州內法律途徑,除非州長改變立場;1995年遇害的斯萊默一方,則要面對判決最終落實的這一刻。放在全美範圍看,自1970年代以來美國共有18名女性被處決,男性爲1,663名,女性被處決本就罕見,田納西州上一次處決女性更是在兩個世紀之前。這次執行還重新引出一個長期爭論:把一個人處死,是否真的比判終身監禁更花錢。這一問題目前沒有定論,本次事件也沒有披露相關金額。
目前沒有已知的其他申請在審。除非州長比爾·李改變減刑立場,或執行程序本身出現問題,週三上午就是這一案件的終點。外界應等待的,一是州懲教部門關於執行是否按時完成的官方通報,二是最高法院是否會在事後就該案發表任何說明——它此次的駁回是不附意見的。對於在美服刑人員、法律從業者以及關注死刑議題的人來說,此案留下的真正懸念是那個被繞開的憲法問題:處決過程中的精神痛苦能否構成違憲。最高法院這次選擇不回答,同類案件再出現時,它仍可能被重新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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